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在线
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迈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立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不少地区已具备向更高水平迈进的条件,县域内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将成为督导工作新重点。

  “乡村弱,城镇挤”是当前县域内义务教育突出的矛盾。历史形成的城乡学校布局和质量差距,已成为县域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关键。随着我国多项义务教育工程的开展,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的加强,农村地区学校面貌已有很大改观。但是,与城镇学校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个别地区差距比较大,“城镇挤”的矛盾也就相应突出。

  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必须增强针对性,突出解决主要矛盾。

  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是优质均衡发展的根本

  2016年,全国有1.4亿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但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4%,还有相当一部分孩子没有完整接受完义务教育。所以“控辍保学”,保证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仍是首要任务。要认真对待部分农村地区“读书无用论”思想抬头的动向,一方面农村义务教育应根据地区特点增加实用性内容,不能单纯以应对中考为教学目的;另一方面在城镇化进程中,一些地区应强化地区政府、学校和家长的责任,并加强相应的督导工作。

  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是优质均衡发展的保证

  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公共财政举办的学校都应该达到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而目前达到办学条件标准中最重要的是校舍设施、法定班额和乡村教师配备。经过“两基”达标验收和正在进行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达标验收,这三方面问题的解决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实际上依然存在用“百分比”和“大多数”的达标掩盖了长期得不到关注的部分地区和学校的现象。

  目前,办学条件标准要进一步明确,国颁标准、部颁标准、省颁标准应成完整体系。不同规模学校应有相应标准,尤其是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有些重要条件需要有法定的刚性标准,如班额,目前我国中部地区部分城镇和部分优质学校班额过大已成突出问题。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缩小县域内教育质量差距的关键环节。2015年国家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意味着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教育部围绕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已成为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

  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是优质均衡发展的生命

  均衡水平不等于发展水平,低质量的均衡不是我们的追求。县域内均衡发展的质量目标是办好每一所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应以切实加强基础相对薄弱学校的自身建设为重点。质量均衡是动态的,即使在办学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学校之间也有质量水平的差距。但需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进而在缩小差距进程中提高整体教育水平。优质教育资源的形成有文化的积淀,改革推动、经验积累、模式成型等诸多因素,不是简单的物理变化。在进一步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的同时,必须着力于每所学校的自身建设。

  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目标,也是对督导工作的新挑战,预示着我国义务教育将有新进展,取得新成就。

  (作者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组长)

  《中国教师报》2017年06月07日第10版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