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业内资讯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喜爱的百种优秀报刊推荐活动的通知

 新广出办函〔2017〕8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喜爱的

百种优秀报刊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民阅读工作部署要求,推动青少年阅读更多精品报刊,作为2017年“全国少儿报刊阅读季”主要内容之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喜爱的百种优秀报刊推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报刊推荐申报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主管的在京报刊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参加推荐申报的报刊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少儿类报刊或适合初高中学生等阅读的文摘、科普、文学艺术等类型的优秀报刊。

    2.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民族精神、科学精神、时代精神。

    3.内容设置符合少年儿童和初高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引领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格调高尚,雅俗共赏,体现时代性和趣味性,有利于少年儿童和初高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4.追求真善美,坚持信达雅,寓教于乐,特色鲜明,广大少年儿童读者喜闻乐见。

    5.出版活动规范,2016年以来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公开通报等行政处理。

    6.编校质量、装帧设计、印制质量良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7.重视业态创新和产品创新,在新媒体、新阅读等领域有新开拓,在亲子阅读、家庭阅读和校园阅读等方面有新建树。

    8.积极组织开展并广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

(1)申报表2份,加盖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2)文字推荐材料2份,加盖报刊出版单位公章。

(3)报刊封面及宣传海报各1份(仅需提供电子版,JPG或TIF格式,300像素以上)。

    (4)2016年第四季度以及2017年第一季度出版的样报样刊3套。

    (5)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业绩证明等材料。

    2.申报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或中央报刊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和样报样刊统一寄出。出版单位不单独报送。

    3.请在寄送材料信封右上角注明“201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喜爱的百种优秀报刊申报材料”。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号综合楼卓众出版(邮编:100083)

    联系人:赵慧君01064883655,13161590945

    詹驰01064883448,13552781253

    4.申报表格及文字推荐材料、图片(报刊封面和宣传海报)请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总局新闻报刊司邮箱baokansi@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省(市、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主管单位-201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喜爱的百种优秀报刊申报材料”。

    5.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4日(以到达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6.相关通知和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记者网“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press.gapp.gov.cn)

    四、评审推荐

    总局新闻报刊司将在汇总各地区各单位报送材料后组织评审工作。按程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喜爱的百种优秀报刊推荐名单。此次推荐活动不向报刊出版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喜爱的百种优秀报刊申报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7年4月13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少年儿童喜爱的百种优秀报刊推荐活动的通知 (点击下载)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