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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公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拟命名名单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公告,正式公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拟命名名单。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0〕84号),经对“21世纪避暑山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等10家创建园区进行验收,拟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具体名单为:

河北省  “21世纪避暑山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

吉林省  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

浙江省  杭州市白马湖生态创意城

江西省  景德镇市陶溪川文创街区

山东省  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

湖南省  湘潭昭山文化产业园

广东省  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

重庆市  重庆市南滨路文化产业园

云南省  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园区

甘肃省  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

公示期为7天(自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园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反映。

以下为通知原文。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0〕84号),经对“21世纪避暑山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等10家创建园区进行验收,现拟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名单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

  河北省  “21世纪避暑山庄”文化旅游产业园区

  吉林省  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

  浙江省  杭州市白马湖生态创意城

  江西省  景德镇市陶溪川文创街区

  山东省  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

  湖南省  湘潭昭山文化产业园

  广东省  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

  重庆市  重庆市南滨路文化产业园

  云南省  建水紫陶文化产业园区

  甘肃省  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

  公示期为7天(自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园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邮政编码:100020)

  传真:010-59881407

  电子邮箱:chanyesi@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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